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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:一房多卖将付高额赔偿

2014年05月28日14:29 来自:原创 点击:3863 打印

近日,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,新版合同分预售和现售两个版本,更加注重买房人权益,如一房多卖将付出高额赔偿,不过,业内人士称,深圳违规现象较罕见。

新版合同分两个版本

记者看到,合同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示范文本》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现售)示范文本》两个版本。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,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,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,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。

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中,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,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,明确了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。此外,新的合同示范文本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。在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,明确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,有效防范交易风险。

新预售合同要求卖方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房人。

新合同引导双方约定

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,新合同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,避免引发纠纷。比如说,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、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,小区内车位、车库、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,室内空气质量、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,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,明晰权利义务关系。

此外,新的合同对签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了提示,比如说,让卖方对所售房屋不存在“一房多卖”、“司法查封”、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等作出承诺。而买房人则承诺,使用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。


来源:深圳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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